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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药监为人民•安全用药专栏”(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如何查询?

来源:爱游戏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4-18 02:02:00

  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依规定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各级药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相关技术工作。各单位依据相应的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或反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和结果,针对不同的群体有相应的查询途径,这些途径你了解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通报我国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结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发布统一修订说明书公告,大部分修订要求中包括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必要时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药品等措施,对不良反应大的药品,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还会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形式发布单个品种监测情况;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药物警戒快讯的形式整理发布国外药品不良事件监测发现的风险,以上信息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药闻或中国药物警戒、中国药品监管微博等也可查询。

  根据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结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定期制作《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安全信息反馈》,将药品不良反应典型病例和相关安全信息向医疗机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反馈,并鼓励进一步报告相关药品不良事件。反馈内容有但不仅限于:典型或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情况、新发现或易忽视的药物相互作用或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影响因素、特殊人群(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安全用药建议等。

  对于部分公众关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省药监局还会在山东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科普宣传。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可发送稿件至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中心筛选审核高质量稿件,向山东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稿。

  为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利用度,规范对外提供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管理,根据《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外提供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管理办法》,省中心提供的监测数据仅用于研判药品风险,能申请数据的单位包括: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测试机构、各市级监管部门或监测机构、卫生行政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数据申请时应填写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申请审批表,注明申请单位、申请目的、申请依据、申请数据内容、数据使用人等信息,申请目的和相关材料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审核,确认符合标准要求时予以提供。数据利用结果需反馈省中心以便及时用于药品安全风险的发现、评价和控制,提供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不得包含隐私信息,数据使用时需签订并履行保密协议。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针对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和文献检索服务,当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等工作时,可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交申请,药品生产企业先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省中心根据扫描件给予预审指导,并审查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决定是不是受理,对不属经营事物的规模的申请驳回申请,并说明驳回原因。受理人员受理属于经营事物的规模的申请,依据相关信息,依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或“中国知网”等检索平台,完成文献或数据检索报告,并在要求时限内发送电子或纸质报告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申请过程中,持有人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来进行咨询。

  注:更多安全用药知识,可扫码登录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阅读(附二维码)